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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税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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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--国税局--内设机构及职能

  哈尔滨市阿城区国家税务局为正处级全职能局。根据工作职责,阿城区国家税务局相应设置内设机构、直属机构、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。
  (一)内设机构
  阿城区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为12个,级别为正科级。
  1.办公室
  制定局机关和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;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,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;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、督查督办、秘书事务、文电处理、文书档案、文印、信访、保密、调研、政务信息、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;制定办公规章制度;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;办理人大代表建议、政协委员提案;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 2.政策法规科
  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;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、听证工作;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;负责组织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、执法检查;负责税收执法过错追究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 3.税政科
  负责流转税、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;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;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、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、数据采集、稽核管理工作;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、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;负责税收协定执行、反避税实施、外国居民税收监管、情报交换、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;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,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,负责本地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的检查及指导工作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 4.纳税服务科
  组织、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、各税种、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;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;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;组织协调、实施纳税辅导、咨询服务、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,受理纳税人投诉;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工作;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;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;承担网站纳税服务栏目、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等工作;指导税务分局、税务所的纳税服务工作;负责纳税服务的其他相关工作事项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 5.征收管理科
  负责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,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、条例中的有关事项;负责税收征管档案管理;负责实施组织落实个体工商户和专业、集贸市场的税收征管;负责组织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;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,承办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、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状况分析工作;负责组织征管软件、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;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、协调、管理工作;负责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 6.财务管理科
 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、会计基础规范工作,分析考核征税成本;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,办理具体支付事项;承担本单位基本建设、资产管理、政府采购工作;组织实施财务管理、基本建设项目、大宗物品采购。
  7.收入核算科
 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、税收会计、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;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、指导组织收入工作,进行税收分析预测,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,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;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,监控重点税源,企业税收资料调查;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 8.人事教育科
 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;负责机构、编制、任免、考核、调配、交流、公务员管理、工资福利、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;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;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建设;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 9.监察室
  负责落实党的纪律检查、行政监察工作制度;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;受理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及申诉;查处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;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 10.办税服务厅
  负责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。具体包括:税务登记、申报、认证及税款征收;发票的发售、代开、审验及缴销;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、纳税咨询辅导,税收政策宣传;审批备案涉税事项;办理其他相关事项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 11.税源管理一科
  12.税源管理二科
  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,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。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、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、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、税收宣传、纳税辅导、税收调研、纳税服务、日常检查、户籍管理、政策送达、税源调查、定额核定、催报催缴、数据采集分析、组织实施纳税评估、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根据工作需要,阿城区国家税务局设2个税源管理科。
  (二)直属机构
  阿城区国税局设稽查局,级别为副处级。
  负责所在区的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、审理和执行工作;负责对年度稽查计划实施和执行工作;负责市、地局稽查局转办的涉税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;负责与公安及司法机关涉税案件的协调、配合工作;负责本地区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。
  (三)派出机构
  阿城区国家税务局设7个税务所,级别为正科级。
  阿城区国税局7个税务所分别是和平税务所、胜利税务所、玉泉税务所、小岭税务所、平山税务所、新华税务所、亚沟税务所。税务所主要承担税源管理工作。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。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、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、税收宣传、纳税辅导、税收调研、纳税服务、日常检查、户籍管理、政策送达、税源调查、定额核定、催报催缴、数据采集分析、组织实施纳税评估、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,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 (四)事业单位
  阿城区国家税务局事业单位2个,级别为正科级。
  1.信息中心
  负责组织税收管理、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;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;建立、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;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、应用及技术培训;根据工作需要,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、加工处理、综合分析等;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  2.机关服务中心
  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;负责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;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、房产管理、机关车辆管理、接待、食堂管理等工作。

主办单位: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
承建维护: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备案编号:黑ICP备05002590
网站地址:哈尔滨市阿城区上京大道66号 电子邮箱:acqzfb@163.com 邮政编码:150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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